根据中共太原市委、太原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<太原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并发[2001]19号)、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市、县(市、区)人大、政协、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并编字[2001]14号)制定太原市科学技术协会(简称市科协)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。
增加职能:
(一)开展反对邪教、保障人权的宣传教育工作。
(二)组织全市老科技工作者和离退休科技人员开展各项活动。
二、主要职责
市科协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人民团体。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团结和动员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,坚持党的科技方针,实施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,促进科技进步、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,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。
(二)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,活跃学术思想,促进学科发展。
(三)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学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,捍卫科学尊严,推广先进技术,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,提高全市人民科学文化素质。
(四)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。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。
(五)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优秀科技工作者。向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举荐优秀人才。
(六)接受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,对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计划、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;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、成果鉴定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;推广先进科学技术、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,组织学会与企业的协作,开展科学技术咨询活动,推动企业科学技术进步。
(七)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,发展与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。
(八)履行对市属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的管理职责。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。
(九)编辑出版科学技术和科普类书、报、刊及音像资料。兴办和发展符合科学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。
(十)承担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地址:太原市府西街92号
电话:0351-4236205
邮箱:sxtykx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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